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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旅游签证(L)须知
2019-04-27 06:14

  一、基本申请材料

  (一)护照: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。

  (二)签证申请表及照片:1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》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符合要求的彩色白底签证照片(48X33mm)。

  (三)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(四)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,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其父母护照及玻利维亚身份证复印件。

  (五)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(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):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,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、居留、工作、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。

  (六)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(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,后加入外国国籍者):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,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;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,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(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,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)。

  二、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

  (一)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,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。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:

  1、被邀请人个人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等;

  2、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:抵离日期、旅游地点等;

  3、邀请单位信息:邀请单位名称、联系电话、地址、单位印章、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。(个人出具邀请函需出示其身份证件复印件)。

  (二)银行存款证明,存款金额不低于100美元X在华停留天数。

  (三)税号或工作证明。

  三、60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供旅行险凭证和健康证明。未成年人如无父母双方同行,需提交旅行许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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